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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200万元!我市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支持力度! 发布时间: 2020-11-05     浏览: 53次     转自: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月29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力度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78号),对以工代训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将从扩大企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范围、调整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认定补贴标准、便利补贴申领等方面,以更大力度支持企业以训稳岗、以训扩岗。

为您梳理了我市中小微企业、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的最新申领指南和操作程序,一起来了解!

 

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指南

一、适用对象

1.中小微企业。

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大型企业(其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或在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应能体现“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经营内容。能够提供自2019年以来进出口业务实绩证明材料的企业,也可认定为外贸企业。2020年5月9日后,变更企业登记的、变更增加上述行业经营范围的企业,不予认定)。

中小微企业划型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补贴标准

对上述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专科、高职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我省及来我省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离校2年内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新吸纳时间以办理就业登记或社保登记较早时间为准)就业,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三、资金来源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

四、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办事大厅“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一以工代训”模块,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五、材料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初次申领)、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当月银行工资发放对账单。

以工代训补贴申领以月为单位,企业可逐月申领,也可集中申领。对因企业自身原因、无法提供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的,可采取企业书面承诺方式,提供实际发放工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政策期限

政策执行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政策受理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长到2021年3月底。

 

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指南

一、适用对象

1.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2.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大型企业(其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或在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应能体现“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经营内容。能够提供自2019年以来进出口业务实绩证明材料的企业,也可认定为外贸企业。2020年5月9日后,变更企业登记的、变更增加上述行业经营范围的企业,不予认定)。

中小微企业划型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困难企业认定标准

困难企业按照以下标准认定:

1.2020年1—5月,企业当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

2.2020年6月—12月,企业当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平均值下降2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

三、补贴标准

上述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中小微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30万元。

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大型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200万元。

四、资金来源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

五、申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办事大厅“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一以工代训”模块,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材料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初次申领)、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以工代训补贴申领以月为单位,企业可逐月申领,也可集中申领。对因企业自身原因、无法提供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的,可采取企业书面承诺方式,提供实际发放工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政策期限

政策执行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政策受理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长到2021年3月底。

业务咨询电话

市  直:8866033

东港区:3663368

岚山区:2662615

莒  县:6208599

五莲县:7986071

经开区:8352026

山海天:8316551

高新区:2225882    

 

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操作程序

1.在浏览器中输入以下网址,打开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点击【单位登录】,点击对话框下方的【首次登录点此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使用账号。账号注册成功后,输入用户名(手机号码)、密码登录系统。

 

3.进入首页后,点击右上方的【公共就业】,在功能展示界面,找到功能【以工代训补贴申报】,点击【办理】按钮,打开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补贴申报界面。其中【查询】按钮是用于查询补贴申报后的审核进度。

 

 

4.点击办理会跳转到以下页面:

第一个是以工代训政策和政策解答,可以下载查看。第二个是企业申领的以工代训的操作手册可以下载学习使用。

注意:

(1)企业申领补贴每个月只能申领一种补贴类型,可以多次申领同一类型补贴的,但是一个人只能一个月申领一次。

(2)企业所属区划,选择了哪个区,相关业务就会推送到哪个区的人社部门审核。

 

5.企业信息录入完成后,才可以录入补贴人员信息。

(1)补贴类型选择【新吸纳就业】,可以点击【增加企业在职职工】选择人员和【导入以工代训人员】批量导入人员两种方式。增加完人员后,点击【校验】按钮进行就业登记和社保校验。如果没有社保和就业登记信息会提示这个人不符合条件,请办理就业登记或者缴纳社保。

 

补贴类型选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点击【增加企业在职职工】选择人员和【导入以工代训人员】批量导入人员两种方式,困难企业无需校验。

6.导出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表

补贴人员信息添加完成且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导出以工代训补贴申领表】,打印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打印后请仔细阅读《以工代训补贴申领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7.上传事项材料

事项材料中,必须项为“是”的,必须上传附件。

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必须上传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不能上传EXCEL文件。

 

8.申报补贴

上述事项维护好且检查无误后,点击【申报补贴】按钮完成申请。申请以后可依次进入【公共就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查询】查询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审核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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