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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重点人才工程专家服务基层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08-13     浏览: 60次     转自: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重点人才工程专家服务基层办法

政策解读

 

一、文件名称:《山东省重点人才工程专家服务基层办法》

二、核心内容:引导省人才工程专家服务基层,是全省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内容,以柔性开发我省高层次人才智力资源促进全省区域平衡发展、充分发展为主要目标,依托国家和重点区域发展战略、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精准扶贫工作组织进行。省人才工程专家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服务基层工作。省人才工程专家每年服务基层时间不少于15天。

三、服务基层专家范围

(一)省委、省政府设立的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和经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推荐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的入选者,主要包括国家级人才工程入选者、“万人计划”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专家,齐鲁文化名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

(二)根据专家服务基层工作需要,获得国家和省级荣誉称号及获得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或经费资助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逐步纳入服务基层的省人才工程专家范围。

四、服务方式

兼职挂职、专业咨询、技术指导、项目合作、联合开发、骨干培养、授课培训等。其中,采取兼职挂职方式服务基层的省人才工程专家,按照中央和省科技干部挂职的有关规定组织。鼓励支持省人才工程专家和基层单位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各种务实有效的服务基层方式。

 

附件:《山东省重点人才工程专家服务基层办法》(鲁人社发〔201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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