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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08-14     浏览: 85次     转自: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名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二、核心内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明确我省实施省级统筹后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和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标准。

三、享受人群

工伤职工

四、申办程序及所需材料

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报。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治疗工伤的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日人均消费支出额的35%确定,根据住院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

(二)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本市(设区的市,下同)以外地区进行治疗、康复或者配置辅助器具的工伤职工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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