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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籍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0-08-31     浏览: 85次     转自: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籍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文件名称:《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籍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60号)宣传方案

二、主要内容:为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湖北籍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2019年已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湖北籍毕业生(除助学贷款类别的)不再重复申报,其中按照600元/人的标准发放的,此次按照4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发。

三、享受对象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湖北籍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四、责任落实

各高校要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籍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6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促进更多湖北籍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附件:《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籍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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