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8日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上半年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稳中向好。1-6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735万人,同比增加18万人。二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95%,环比下降0.02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87万人,同比增加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9万人,同比增加5万人。出台实施“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创业带动就业力度加大。就业扶贫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组织开发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遴选1465家就业扶贫基地,支持农村贫困劳动力求职就业和有组织劳务输出。出台公共就业服务总则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规范等标准,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体系更加健全。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推动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落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推动部门配套政策、地方实施办法按时出台,加强政策宣传。二是全力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深入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落实好求职创业补贴等新政策。制定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办法。积极稳妥推进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扎实做好就业扶贫,统筹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三是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研究完善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双创活动周”特别是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四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推进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强扩面征缴。截至6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96亿人、10.69亿人、1.83亿人、2.21亿人、1.86亿人。1-6月,五项基金总收入为3.14万亿元,同比增长28.8%,总支出为2.47万亿元,同比增长23.8 %。二是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办法、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等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指导意见。发布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36个药品通过谈判被纳入。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和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继续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运用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全国所有省份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预计为企业减负234亿元。三是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目前正在组织实施待遇调整工作。2017年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50元。四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取得新进展。“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稳步推进。截至6月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0.12亿人。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改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与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政策。出台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二是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开展成效评估,推进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三是加强基金投资和监督管理。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制定信息报告披露办法。研究制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配套文件。建立健全基金监督行政执法规程、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社会保险领域欺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四是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标准化体系。开展联省互查,深入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试点示范工作。
三、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开展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继续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回头看”,集中开展治理职业资格“挂证”工作。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工作。实施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稳步推进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申办和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备战工作。举办2017年中国国际技能大赛和国际技能研讨会。深入实施“春潮行动”。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抓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等技能扶贫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各职称系列改革意见和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做好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后续工作。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举办全国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扎实推进新疆、西藏特殊培养工作。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出台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文件。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大力开展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全力做好世界技能大赛申办和参赛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工作进展情况:制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意见。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意见。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修改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竞聘上岗规定和特设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
五、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取得新进展。继续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职工安置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加大对企业用工管理的指导,稳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和服务,推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1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10.8%。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的2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21元。6个地区发布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在8%左右。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处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修订出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逐步加大。组织开展2017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公布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推行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四是为农民工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市民化取得积极进展,开展中心城市家政服务劳务对接行动,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方案。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继续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二是加强调解仲裁工作。建立仲裁办案基本制度目录清单和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加强仲裁诉讼衔接工作,出台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及时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源头治理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改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严厉打击挂靠承包、层层转包等问题。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快建立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四是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家政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组织开展第十一次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开展跨省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